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

簡明聖經的翻譯方針簡介

土桑華人基督教會(Tucson Chinese Christian Church)在其網站刊登了《簡明聖經》的翻譯原則。此譯本是 以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(1984)和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(1977)為基礎,再參考其他中、英文版本加以修改而譯成。譯者自稱採用dynamic equivalence(意義對等)的翻譯原則,此外在其網站裡也列出以下幾個原則:

● 「避用宗教術語」,使非信徒都能看懂。

● 避免用包含多種意思的字詞,例如根據中國傳統的觀念,「義」可解作「見義勇為」或「仗義疏財」之類,可能引起誤會,所以〈羅馬書1:17的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」(《和合本》)在此譯本中改為「因為信心而被上帝看成正直清白的人,一定獲得永生」。

● 「使用具有實際內容的詞語」:例如,「基督」改為「救主基督」,「人子」改為「人子[救主基督]」。

● 「採用一般人慣用的詞語」:例如,「律法」改為「法律」或「摩西法律」。

● 「使用容易從聲音上辨別的詞語」:該網頁舉了三個例子:用「女人」而不用「婦人」,以免和「富人」混淆;用「聖殿裡面」而不用「殿裡」,以免和「店裡」混淆;用「皮囊」而不用「皮袋」,以免 和「皮帶」混淆。

● 「模仿中國人名的格局」:例如,「百基拉」改為「浦麗絲」。

● 「對讀者可能誤解或難解的經文,用方形括弧加上說明」,但譯者沒有解釋為何不按現代的習慣以註腳說明。

● 「避用不妥的傳統譯法」。譯者提出此點,暗示了譯者在翻譯時很重視現行的中、英譯本,否則「避用不妥的傳統譯法」應屬任何新譯本的必然結果,而不是一項「翻譯原則」。

● 「度量衡都以現在國際通用的公制換算後譯出。」

另外,該網站也刊登了以下資源:


2. 《簡明聖經》、《和合本聖經》、《聖經新譯本》的經文對照舉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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